1、夏 禹
夏禹,姒姓,也称大禹,夏后氏部落首领,为远古传说中的著名治水人物。
相传在4000多年前的尧舜时代,黄河流域发生了大洪水。尧命崇地伯鲧领导治水。鲧用“障水法”,历时九年未能平息水患,被杀于羽山。舜即位后,命鲧子禹继续负责治水。禹总结了其父治水失败的教训,改以疏导为主,利用水向低处流的自然趋势,疏通了九河,平息了水患。“导河积石,至于龙门,南至于华阴,东至于底柱,又东至于孟津。东过洛汭,至于大伾,北过降水,至于大陆,又北播为九河,同为逆河,入于海。”(《尚书·禹贡》)这段记载,就是夏禹治河活动和禹治水后黄河河道的描述。
在古籍和传说中,夏禹的治水事迹十分动人。《尚书·益稷》称:禹娶涂山氏女,结婚后生子启,“启呱呱而泣”,禹顾不得照抚幼子,径自治水而去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说:“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,乃劳身焦思,居外十三年,过家门不敢入。”《韩非子·五蠹》记载:“禹之王天下也,身执耒臿,以为民先,股无胈,胫不生毛,虽臣虏之劳,不苦于此矣。”时至今日,黄河两岸仍广泛流传着夏禹治水的传说:如宁夏的青铜峡,晋陕之间的龙门,伊水流过的伊阙,都说是禹用神斧劈开;著名的黄河三门峡砥柱石及三门——神门、鬼门、人门,也说为夏禹所凿,甚至鬼门岛上的两个圆坑,也被说成禹从狮子头骑马跃过三门时,马失前蹄所留下的印记。历代诗人写下了许多吟咏夏禹治水的诗篇。夏禹公而忘私、不畏艰险驯服洪水的业绩,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。
2、郑 国
郑国,战国末年韩国(今河南中西部一带)人,著名水工。公元前246年(韩桓惠王二十七年,秦王政元年),郑国奉桓惠王之命西去秦国,劝说秦王兴修水利工程,企图使秦国把注意力放在国内,无暇东顾。秦国采纳了郑国建议,并于当年开始凿泾水修渠。施工中秦王发现郑国来秦是韩王的“疲秦”之计,怒而欲杀郑国。郑国辩解说:“始臣为间,然渠成亦秦之利也,臣为韩延数岁之命,而为秦建万世之功。”(《汉书·沟洫志》)秦王认为有理,命他继续修渠,渠道终于建成。《史记·河渠书》载:郑国“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(今陕西泾阳西北仲山)为渠,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,欲以溉田。” “渠就,用注填阏之水,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,收皆亩一钟。于是关中为沃野,无凶年,秦以富强,卒并诸侯。”为纪念郑国的功绩,时人遂名该渠为郑国渠。
这条渠道的经行地区,经郦道元考证,在《水经注·沮水》中记称:“渠首上承泾水于中山西邸瓠口,……渠渎东径宜秋城北,又东径中山南,……又东径舍车宫南绝冶谷水。郑渠故渎又东径巀嶭山南、池阳县故城北,又东绝清水,又东径北原下,浊水注焉,自浊水以上,今无人。……又东历原径曲梁城北,又东径太上陵南原下,北屈径原东,与沮水合。……沮循郑渠,东径当道城南,……又东径莲芍县故城北,……又东径粟邑县故城北,……其水又东北流,注于洛水也。”以今地而言,大致流经泾阳、三原、高陵、富平、蒲城等县。秦以后,此渠灌溉范围虽有缩小,但历代不绝,为关中地区的农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3、贾 让
贾让,西汉末年人。绥和二年(公元前7年),汉哀帝下诏“博求能浚川疏河者”,贾让应诏上书,提出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治河三策。
贾让在上书以前,曾研究了前人的治河历史,并亲至黄河下游东郡一带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。他认为:战国时“齐与赵、魏以河为境。赵、魏濒山,齐地卑下,作堤去河二十五里。河水东抵齐堤,则西泛赵、魏,赵、魏亦为堤去河二十五里。”这样作“虽非其正,水尚有所游荡”,汛期涨水,在宽广的河道内可“左右游波,宽缓而不迫”。如今沿河居民不断与河争地,堤内筑堤,民居其中,致使堤距日益缩窄,“堤防狭者去水数百步,远者数里”,而且“河从河内北至黎阳为石堤,激使东抵东郡平刚;又为石堤,使西北抵黎阳、观下;又为石堤,使东北抵东郡津北;又为石堤,使西北抵魏郡昭阳;又为石堤,激使东北。百余里间,河再西三东,迫厄如此,不得安息”。那时从黎阳堤上北望,“河高出民屋”,形势十分严峻。
经过深思熟虑,贾让在上皇帝书中提出的上策是:“徙冀州之民当水冲者。决黎阳遮害亭,放河使北入海。”他认为采取这一措施后,“河西薄大山,东薄金堤,势不能远泛滥,期月自定”。有人以为改河将“败坏城郭田庐冢墓以万数,百姓怨恨”,贾让不以为然。他算了一笔帐,“濒河十郡治堤岁费且万万,及其大决,所残无数”,“如出数年治河之费,以业所徙之民”,就能使改道计划成功。贾让在上策结尾说:“大汉方制万里,岂其与水争咫尺之地哉?此功一立,河定民安,千载无患,故谓之上策。”
贾让的中策是:“多穿漕渠于冀州地,使民得以溉田,分杀水怒。”具体措施是“淇口以东为石堤,多张水门”;并在水门以东修一长堤,“北行三百余里,入漳水中”。在长堤旁多开渠道,“旱则开东方下水门溉冀州,水则开西方高门分河流"。这样,贾让认为可以避三害、兴三利:“民常罢(疲)于救水,半失作业;水行地上,凑润上彻,民则病湿气,木皆立枯,卤不生谷;决溢有败,为鱼鳖食:此三害也。”“若有渠溉,则盐卤下湿,增淤加肥;故种禾麦,更为稻,高田五倍,下田十倍;转漕舟船之便:此三利也。”同时,贾让还强调指出:沿河各郡大都有治河吏卒数千人,每郡每年治河经费数千万,以如此人力物力,完全“足以通渠成水门”。又由于“民利其灌溉,相率治渠,虽劳不罢(疲)。民田适治,河堤亦成”,真可谓一举两得。果如此,贾让以为可以“富国安民,兴利除害,支数百岁,故谓之中策”。
如不采取以上两策,只是在原来狭窄弯曲的河道上“缮完故堤,增卑倍薄”,进行小修小补,贾让认为其后果必然是“劳费无已,数逢其害,此最下策也”。
贾让的治河三策,是中国最早对黄河下游兴利除害的治河文献。东汉史学家班固以1000余字的篇幅把它完整地记入《汉书·沟洫志》中,对后世的治河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4、张 戎
张戎,字仲功,西汉末长安人,曾任大司马史。元始四年(公元4年),安汉公王莽召集群臣征求治河意见,张戎应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。他首先指出黄河的特性:“水性就下,行疾则自刮除成空而稍深。河水重浊,号为一石水而六斗泥。”“今西方诸郡,以至京师东行,民皆引河、渭山川水溉田。春夏干燥,少水时也,故使河流迟,贮淤而稍浅;雨多水暴至,则溢决。而国家数堤塞之,稍益高于平地,犹筑垣而居水也。”最后他提出了治河主张:“可各顺从其性,毋复灌溉,则百川流行,水道自利,无溢决之害矣。”
张戎早在两千年前即从水流、泥沙角度分析河患成因,提出以水刷沙的主张,确实有创见性的。特别是“河水重浊,号为一石水而六斗泥”这句名言,为黄河水沙作了量的估计,对后世黄河治理具有重大意义,常为人们所引用。
5、王 景
王景,字仲通,原籍琅邪不其(今山东省即墨县西南)人,明帝时曾任侍御史、河堤谒者等职,后迁庐江太守,为东汉著名的治水专家。
据《汉书》记载,自王莽始建国三年(公元11年)河决魏郡以后,黄河泛滥,汴渠侵毁,久而不修。到明帝时,“汴流东侵,日月益甚,水门故处,皆在河中,漭瀁广溢,莫测圻岸,荡荡极望,不知纲纪”,“兖、豫之人,多被水患”。在这样的形势下,汉明帝审时度势,下决心治理黄河、汴渠,并于永平十二年(公元69年)春,召见王景询问河、汴治理方略。王景青年时,即“广窥众书,又好天文术数之事,沈深多技艺”。因善于理水,曾与将作谒者王吴共修过浚仪渠,他采取“墕流法”施工,水不复为害,名益著。明帝与之交谈后,倍加赞赏,亲赐《山海经》、《河渠书》、《禹贡图》及钱帛衣物,命王景仍与王吴一起共同主持治理河、汴工程。
永平十二年夏四月,王景、王吴率卒数十万,“修渠筑堤,自荥阳东至千乘海口千余里”。在大规模施工中,王景“商度地势, 凿山阜,破砥碛,直截沟涧,防遏冲要,疏决壅积”,以各种当时可能采取的技术措施,开凿山阜高地,破除旧河道中的阻水工程,堵绝横向串沟,修筑千里堤防,疏浚淤塞的汴渠,自上而下对黄河、汴渠进行了治理。特别是在汴口治理中,创造性地采取了“十里立一水门,令更相洄注”的措施,交替从河中引水入汴,从而改善了汴口水门工程,作到了河、汴分流。
经过整整一年的努力,永平十三年夏四月,工程全部完成,数十年的黄水灾害得到平息,汴渠恢复了通航功能,大面积被淹没的耕地重新焕发了生机。汉明帝闻奏后十分高兴,亲自“行幸荥阳,巡行河堤”,并下诏称:“今既筑堤、理渠、绝水、立门,河、汴分流,复其旧迹。陶丘之北,渐就壤坟,故荐嘉玉絜牲,以礼河神。东过洛汭,叹禹之绩。今五土之宜,反其正色,滨渠下田,赋与贫人,无令豪右得固其利,庶继世宗《瓠子》之作。”同时明帝还下诏“滨河郡国置河堤员吏,如西京旧制”;“王吴及诸从事掾史皆增秩一等”。永平十五年,王景从明帝东巡,至无盐(今山东东平东南),明帝嘉景治河功绩,又拜为河堤谒者,“赐车马缣钱”。
王景这次治河,由于工程浩大,动用人力物力甚众,“虽简省役费,然犹以百亿计”,投资之巨,相当惊人。从此以后,河流规顺,在八九百年间史书上少见有关黄河改道的记载。论者以为,东汉之后能出现这种情况,王景治河起了重要作用,因而受到后人的广泛传颂。
(引文见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《后汉书·王景传》)
6、姜师度
姜师度(?~723),唐魏州(今河北大名北)人。曾任易州刺史、御史中丞、大理卿、司农卿、陕州刺史、河中尹、同州刺史、将作大匠等职。“勤于为政,又有巧思,颇知沟洫之利”,在初唐甚有政声。
唐神龙年间(公元705~707年),姜师度在易州刺史及河北道监察兼支度营田使任内,于蓟门之北引水为大沟,以防奚人及契丹入侵;又考魏武帝曹操修渠旧事,“傍海穿漕”,修平虏渠,避开了海运艰险,使中原腹地至北疆前线的粮运得以畅通无阻。唐开元元年(公元713年),姜师度改任陕州刺史。到职后,他看到州西太原仓虽距黄河不远,但常须用车载米至河边,然后登舟西运关中,颇费人力。他根据地形地势,率众开挖了地道,仓米“自上注之,便至水次”,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。开元二至四年,他又在华阴县境开敷水渠,“以泄水害”。在郑县(今陕西华县)疏修利俗及罗文故渠,引水溉田;并建堤于渭水之滨,以防漫溢。开元六年,蒲州改河中府,姜调为河中尹。辖境原有安邑盐池,年久渐形涸竭。师度经过考察,“发卒开拓,疏决水道,置为盐屯”,公私享其利。开元七年,再迁同州(治所在今陕西大荔县境)刺史,又于“朝邑、河西二县界,就古通灵陂择地引洛水及堰黄河灌之,以种稻田,凡二千余顷,内置屯十余所,收获万计”。
《旧唐书》对姜师度赞之称:“师度既好沟洫,所在必发众穿凿,虽时有不利,而成功亦多。先是,太史令傅孝忠善占星纬,时人为之语曰:‘傅孝忠两眼看天,姜师度一心穿地’。”
(引文见《旧唐书·姜师度传》)
7、刘 晏
刘晏(?~780),字士安,曹州南华(今山东东明)人。唐上元、广德年间曾任户部侍郎、吏部尚书、度支盐铁租庸使及东都、河南、江淮、山南等道转运租庸盐铁使等职。
安史之乱使漕运受到严重破坏。广德元年(公元763年)平息了叛乱后,次年代宗即命第五琦与刘晏疏浚汴渠,并以刘晏专领东都、河南、江淮粮食盐铁转运事宜,凡漕事“亦皆决于晏”。在刘晏的主持下,一方面参照裴耀卿分段漕运的办法,使“江船不入汴,汴船不入河,河船不入渭;江南之运积扬州,汴河之运积河阴,河船之运积渭口,渭船之运入太仓,岁转输百一十万石,无升斗溺者”;另一方面又在扬州制造可以直达三门的专用船2000艘,每船载重千斛,“十船为纲,每纲三百人,篙工五十,自扬州遣将部送至河阴,上三门,‘号上门填阙船’,米斗减钱九十”,并“调巴、蜀、襄、汉麻枲竹绦为绹”,用作挽舟之用。经过刘晏的整顿,“轻货自扬子至汴州,每驮费钱二千二百,减九百,岁省十余万缗”,运至关中的漕米每年也恢复到110万石,保证了京师地带的粮食供应。
(引文见《新唐书·食货志》)
8、欧阳修
欧阳修(1007~1072),字永叔,庐陵(今江西吉安)人,曾任枢密副使、参知政事,北宋著名文学家、史学家。至和年间,就黄河问题提出过重要意见。
宋庆历八年(1048年),黄河决于澶州商胡埽(今河南濮阳东北),河水改道北流,经大名府、恩州、冀州、深州、瀛州、永静军等地,至乾宁军合御河入海。当时因年荒民困,没有立即堵口。皇祐三年(1051年),北流于馆陶郭固口决口,四年堵塞后流势仍不畅,引起了北流和恢复故道东流的争论。至和二年(1055年),欧阳修极力反对回河东流,连上两疏陈述不能回河的理由。在第一疏中,他分析了当时“天下苦旱,京东尤甚,河北次之”,“河北自恩州用兵之后,继以凶年,人户流亡,十失八九”的严重形势,认为在“国用方乏,民力方疲”之际,以“三十万人之众,开一千余里之长河”,不但人力、物力不允许,而且会引起“流亡盗贼之患”,危及宋王朝的根本利益。在第二疏中,他根据自己的观察体会,首先从分析黄河淤积决溢规律出发,阐述了不宜回河的原因。他说:“河本泥沙,无不淤之理。淤常先下流,下流淤高,水行渐壅,乃决上流之低处,此势之常也。”接着他又分析了京东、横陇河道的具体情况,指出:“天禧中,河出京东,水行于今所谓故道者。水既淤涩,乃决天台埽,寻塞而复故道;未几,又决于滑州南铁狗庙,今所谓龙门埽者。其后数年,又塞而复故道。已而又决王楚埽,所决差小,与故道分流,然而故道之水终以壅淤,故又于横陇大决。是则决河非不能力塞,故道非不能力复,所复不久终必决于上流者,由故道淤而水不能行故也。及横陇既决,水流就下,所以十余年间,河未为患。至庆历三、四年,横陇之水,又自海口先淤,凡一百四十余里;其后游、金、赤三河相次又淤。下流既梗,乃决于上流之商胡口。然则京东、横陇两河故道,皆下流淤塞河水已弃之高地。京东故道屡复屡决,理不可复,不待言而易知也。”同时,欧阳修还认为,河渠司李仲昌等议开的六塔河,宽仅五十步,“欲以五十步之狭,容大河之水,此可笑者”,并断言六塔河“于大河有减水之名,而无减患之实。今下流所散,为患已多,若全回大河以注之,则滨、棣、德、博河北所仰之州,不胜其患,而又故道淤涩,上流必有他决之虞,此直有害而无利耳,是皆智者之不为也”。
欧阳修的奏疏未予采纳,朝廷命加紧堵口,开六塔河。嘉祐元年(1056年)四月,商胡决口塞而复决,回河失败。
9、司马光
司马光(1019~1086),字君实,陕州夏县(今山西省夏县)人,宋仁宗宝元年间进士,曾任天章阁待制、御史中丞、门下侍郎、尚书左仆射,封温国公,为北宋著名史学家,《资治通鉴》的主编,神宗年间参与过治河工作,提出过重要意见。
熙宁元年(1068年)六月,北流黄河“溢恩州乌栏堤,又决冀州枣强埽”,七月再“溢瀛州乐寿埽”,神宗向群臣询问对策。都水监丞李立之主张“于恩、冀、深、瀛等州,创生堤三百六十七里以御河”,另一都水监丞宋昌言则认为“今二股河门变移,请迎河港进约,签入河身,以纾四州水患”,并建议“开二股以导东流”。十一月,司马光受命到北流所经四州视察,并研究“六塔、二股利害”。熙宁二年正月,司马光回奏:“请如宋昌言策,于二股之西置上约,擗水令东。俟东流渐深,北流淤浅,即塞北流,放出御河、胡卢河,下纾恩、冀、深、瀛以西之患”。三月,司马光再奏:“治河当因地形水势,若强用人力,引使就高,横立堤防,则逆激旁溃,不惟无成,仍败旧绩。臣虑官吏见东流已及四分,急于见功,遽塞北流。而不知二股分流,十里之内,相去尚近,地势复东高西下。若河流并东,一遇盛涨,水势西合入北流,则东流遂绝;或于沧、德堤埽未成之处,决溢横流。虽除西路之患,而害及东路,非策也”。根据这种情况,他认为东流方案要稳妥可靠,应当采取缓进办法,当年东流分水二分,等三至五年东流分水八分以上,二股河“冲刷已阔,沧、德堤埽已固”时,再将北流闭塞。七月,二股河通,北流分水减少,判都水监张巩力主即闭北流,司马光仍以为不可。他说:“巩等欲塞二股河北流,臣恐劳费未易。或幸而可塞,则东流浅狭,堤防未全,必致决溢,是移恩、冀、深、瀛之患于沧、德等州也。不若俟三二年,东流益深阔,堤防稍固,北流渐浅,薪刍有备,塞之便。”神宗意欲闭断北流,未采纳,命张茂则、张巩等全力进堵,北流塞。
北流塞后不久,河决于许家港。此后数年东流不断决溢,元丰五年(1082年)又全归北流,回河东流再告失败。
(引文见《宋史·河渠志》)
10、周 用
周用,字行之,江苏吴江人,明弘治年间进士,曾任吏部尚书,嘉靖二十二年(1543年)总理河道。
他治河提倡沟洫治理,认为黄河之所以有决徙之变,是由于“数千里之黄河,挟五六月之霖潦,建瓴而下,乃仅以河南开封府兰阳县(今兰考)以南之涡河,与直隶徐州、沛县百数十里之间拘而委之于淮”,哪有不横流溃决之理。因此他提出用沟洫治理黄河的必要性。他说:“天下之水,莫大于河,天下有沟洫,天下皆容水之地,黄河何所不容?天下皆修沟洫,天下皆治水之人,黄河何所不治?水无不治,则荒田何所不垦?一举而兴天下之利,平天下之大患,以是为政,又何所不可?”他是想把黄河洪水分散到田间地头,有利于农业生产,又可达到消除黄河洪患之目的。他这种治河思想,打破历史上单纯依靠下游堤防治理的局限性,探索出新的治河见解。
(引文见《明经世文编?周恭肃集》)
11、万 恭
万恭(1515~1591),字肃卿,别号西溪,江西南昌人。明嘉靖二十三年(1544年)进士,历任光禄寺少卿、大理寺少卿等职。隆庆六年(1572年)被任命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,万历二年(1574年)被劾罢官。
万恭对黄河特点和治河措施提出不少精辟见解。他批判了过去“多穿漕渠以杀水势”的治河观点,认为黄河的根本问题在于泥沙,治理多沙的黄河,不宜分流。因为“水之为性也,专则急,分则缓;沙之为势也,急则通,缓则淤”,黄河只有合流,才能“势急如奔马”。必须因势而利导,用堤防约束就范,使之入海,这样才“淤不得停则河深,河深则永不溢”。他这一治河思想,对于当时治河是一重大创新。以后潘季驯治河时,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践和发展,提出“筑堤束水,以水攻沙”的治河方针,延续应用达数百年之久。
隆庆六年河决邳州(睢宁北),运道大阻。万恭与朱衡修长堤“自徐州至宿迁小河口三百七十里,并缮丰、沛大堤”,使“正河安流,运道大通”。当时高邮、宝应等湖堤,每到伏秋大汛,常漫溢泛滥,虽每岁培堤,仍不能免。万恭经过调查研究,改培堤为挖浚湖区积淤,并在沿堤修建平水闸二十余处,以时泄蓄,水患乃除。
万恭在职期间,写有《治水筌蹄》一书,总结了长期以来治河治运的经验教训及其治河思想、方法、措施等,对后世治理黄、运有深远的影响。
(引文见《明史?河渠志》《治水荃蹄》)
12、林则徐
林则徐(1785~1850),字元抚,一字少穆,福建侯官(今福州)人,清嘉庆十六年进士。道光二年(1822年)授淮海道,擢升江苏按察使、布政使,曾奉命督修过洪泽湖高家堪大工。道光十一年,擢升河南山东河道总督。
林则徐总督河南山东河道虽不到一年,但非常认真。他认为河工修防要务,关系运道民生最为重大。河臣总揽全局,筹度机宜,必须明晓工程,胸有把握,如能周知其弊,乃可严立其防。清代黄河防御工程,多为秸料修的“埽工”,他说:每年收购秸料乃河工第一弊端。所以他到任伊始,就对所辖南北两岸十五个厅各工段存放的秸料垛逐一拆垛检查,按各厅料垛虚实情况,严明赏罚,以除河工积弊。道光皇帝嘉奖他说:“向来河臣查验料垛,从未有如此认真者。”他鉴于黄河埽工常被大溜淘刷,“埽前之水,辄至数丈”,防守困难,提出用“碎石斜分入水,铺作坦坡,既可以偎护埽根,并可纾回溜势”,以达到“工固澜安”。在河南境内,林则徐是提倡用石料修河工的创始人之一。
道光二十一年(1841年)四月,林则徐因抗英被革去职务,遣送新疆伊犁戍边。当年六月河南祥符三十一堡(今开封张家湾)决口,道光皇帝派大学士王鼎主持堵口大工。王鼎对林则徐十分器重,上疏奏留林则徐襄办堵口,皇帝同意“林则徐折回东河,效力赎罪”。他于八月到达祥符工地,在第一线督导堵口,为时八阅月。林则徐“与士卒同畚锸”,“一切事宜,在在资其筹画”,终于完成了堵口大工。王鼎奏“林则徐襄办河工,深资得力”,要求将功赎罪,“免戍伊犁”。但在堵口庆功之时,忽传圣旨:“林则徐于合龙后,着仍往伊犁。”当王鼎流泪与他送别时,林则徐有“塞马未堪论得失,相公且莫涕滂沱”,“公身幸保千钧重,宝剑还期赐上方”的诗句,来表达他当时的心情。
(引文见《林文忠公政书》及《清鉴》)
